世人說《易》,有所謂「義理之學」者,有所謂「象數之學」者。義理之學是偏重人文的,這自晉朝的王弼開始,王弼主張掃彖,所謂「得意而忘彖,得彖而忘言」,宋儒附之,遂使象數之學,隱晦了好幾個世紀。象數之學,偏重心靈玄秘,是探睛索隱,尋求前識的學問,亦即近代所謂的心靈學、神秘學之類,在人們心理上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兩種思想,極其涇渭,前者形成士大夫的獨家殿堂,後者流入江湖,往往成為江湖術士混飯吃的工具。不知古人象數之學,本為演繹自然、闡明《易》理而設,如所謂「懸彖著明」,使人們透過了「象」的啟示達到「明」的境地,明白事的悔吝,動的休咎。人們十。何才能見了這個彖而知所趨避?那必須要透過一種特殊的方法與程序,這個方法,各家不同,有管輅虞翻的、有焦贛京房的、有鄰康節的……但他們的基本原理卻是一樣的,也都是彖、理、數的綜合運用而已。 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不就是和《易經·系傳》所說的「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的道理是一樣的麼?《易經》的一切作為,都是在「明於憂患之故,以前民用」為目的,可知後人執象數而棄義理,失去了古人作《易》的本旨,必將流入「其蔽也賊」的後果,掃彖而得意,也明顯地違背了《易經》「潔靜精微」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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