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珈(梵語Yoga),是印度文與日耳曼文的混合詞,在英文中意為「牛軛」,即管束和控制。而瑜珈的本義是「相應」,即如何通過內省,自控身心,外觀世界,與萬事萬物相協調,以取得精神上的一致和精神上的認識。< SPAN lang=ZH-TW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bidi-font-size: 10.0pt; mso-bidi-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fareast-language: ZH-TW; mso-fareast-font-family: SimSun">
瑜珈在修持的過程中包括了「與境相應」「與行相應」「與理相應」「與果相應」「與機相應」五個方面。
與境相應是在不違常規的情況下對一切事物本質的體認。 與行相應是說通過習禪,入定生慧而得觀行一致。 與理相應是指禪定和教理的融會貫通;教理是由心安、心非安建立起的真俗二諦理論。 與果相應乃是觀行者與所證無上菩提道果相應(正知正覺)的統一。 與機相應則是得果既圓、利生救物、赴機應感的藥病相應。
在這五類相應中,不論顯教密教大多都取「理相應」和「行相應」。理相應,在於法相的應稱,是謂「唯識之瑜珈」。行相應著重觀行合一,故以禪定為相應。
禪定在五相應中位居首要。一心觀物為禪,一境靜念為定。獲定境三昧,以習禪為先。習禪之始的靜坐,是開啟法門的第一步。<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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