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士以紙符兩度,一度以黑紙上繪紅色的符咒,一度以紅紙上繪以黑色的符咒。並用較大的黃紙一張,寫下如後之句:──「向東叩拜三次,焚化黑符,並將符灰遍灑屋之四角。將紅符縫於衣襟之角。」又將兩符折好,包入此黃紙之內,然後交給被騙者,囑其懷在身上,要准於今晚交正子時方可拆開,否則不但無效,且可能招致惡運。而於拆開之後,即要立刻依照黃紙上寫之語照做,方會有效,將來懷著此符入賭場賭錢,必會勝多輸少,但靈符效力未必長久,看其人「仙緣」多少而定。
於是,被騙者如果照做以後,如一旦真的獲勝的話,必會認為術士的靈符有效。及後即使又輸時,亦只以為自己的「仙緣」已盡而已。如被騙者一旦入賭場而輸掉的話,則術士首先必會推賴被騙者可能拆開過靈符,或可能並無照足術士所囑之句去做,於是再假意替被騙者補作另一次法,以賺取多一次的金錢。又假如被騙者在術士再作法後仍賭輸的話,術士即假作懷疑,然後囑被騙者拆開縫在衣襟角上的「紅符」看看。看後立刻責備被騙者為何偏偏錯將「紅符」燒掉,卻留下「黑符」,怪不得帶來惡運了。這時,被騙者也只好怪自己一時魯莽,不問清楚或想清楚以致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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