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認識神跡的宗教意義,我們必須從對「神跡」的概念分析轉向事實的說明,通過神跡的各種類型及其在各種宗教體系中的現象形態來具體揭示它的特性和本質。……….
神跡有各種表現形式,但如想作出科學的分類比較困難。我們這種打算根據神跡的不同的產生者和創造者來進行神跡分類。……….
總結各種宗教神跡的創造主體,大致有下列幾種:……….
一、 神和神聖力量
神跡總是發生或起源於某種神聖的、超自然的、精神性的神秘力量。這種神聖而又神秘的力量可能以個體化形式表現為上帝、諸神、精靈之類,也可能表現為非個體的泛靈論式的超自然力(法術力)。……….
神靈和神聖力量本來就是超自然的異己力量的人格化,超自然力量的實現就是宗教所謂的「神跡」。神跡是神的自由意志和大能(或全能)的必然推論。宗教在其發展中可能越來越多地採用理性的形式以掩飾其反理性的本質,諸神和上帝可能越來越多地被賦予理智和道德的屬性而改變傳統宗教所塑造的像專制暴君一樣隨心所欲、恣情行事的神靈形象。但任何一種宗教和任何神靈都不可以取消神行奇跡的權能。因為否定奇跡或神跡,就是否定神具有超自然的力量,取消神的神性,最終導致對神和宗教本身的否定。……….
二、 宗教創建人
各種宗教的創建人或教主,如果不是自封,也總是被其信徒群眾奉為神聖人物。他們常常是神跡事件的主體和神奇傳說的中心。他們的出生伴隨著超自然奇象,生活行為籠罩著神秘主義的迷霧,生活的遺物、遺骨和墳墓都成了繼續發生奇跡的源泉。種種神奇傳說,究竟是怎樣產生出來的,宗教學說史上有不同的觀點,宗教神學當然是相信其實有,論證其真實的。但客觀的宗教研究則持否定態度。……….
以宗教創建人為中心的神跡故事,其作者常常是宗教的創建人的信徒,但也不排除創建人本人進行有意的欺騙。一種在傳統宗教之外新建的創建宗教,要想贏得群眾的信仰,當然主要依靠迎合群眾的社會要求。但群眾的宗教心弦也得同時用神奇的超自然力量去撥弄。神跡故事最能調動愚昧好奇之徒的狂熱信仰。所以,宗教的創建者一般多假託天命,裝神弄鬼。摩西自稱他親見上帝,面受上帝的誡命和律法;耶穌自稱「神子」和基督(就世主);穆罕默德自封為真主的使者;洪秀全自稱是上帝的「次子」;楊秀清以上帝的「代言人」自居代天傳命。我國各類民間宗教的教主往往自吹具有「刀砍不進,槍打不入」之類的神力異能──諸如此類神話,如果不是屬於發自神經病患者的熱昏的胡話,那就只能是有意的編造。……….
三大世界宗教的創建人對「神跡」的態度從史籍上看並不完全相同。在他們進行創教和傳道的活動時,常常被群眾要求表演超自然的神跡以證明他們的神聖身分。佛陀和穆罕默德對此種要求或者拒絕表演,或者王顧左右而言他。耶穌則大不一樣,他總是有求必應,在大庭廣眾,眾目睽睽之下,表演許許多多令人瞠目結舌的奇跡。這兩種情況的鮮明區分是頗有興味和發人深思的。佛陀和穆罕默德作為歷史人物,是不能冒險犯難去表演他根本沒有的神力異能的。可是,為什麼聖經福音書中的耶穌基督卻像個江湖術士和魔術師那樣以表演神跡為能事呢?這就不能不使冷靜的讀者就此進行理性的思考:這些神跡故事究竟是真實的歷史,還是福音故事作者的編造?耶穌基督究竟是歷史人物,還是宗教的幻想?十九世紀三十──四十年代,德國青年黑格爾派施特勞斯和布魯諾,鮑威爾對聖經福音故事的批判,事實上就是對基督教神跡信仰的批判。施特勞斯認為福音書中記載的神話故事(神跡)絕不是歷史事實,而是由於救世主觀念在早期基督教社團中的流行而自然發生的結果,它是人的創造,但不是故事作者的故意捏造。布‧鮑威爾則認為這些神跡故事既然不是歷史,那就必然是人為的編造。故事作者既要編造故事,就得通過他的「自我意識」。因此,不僅福音書上的神跡故事沒有絲毫的實際可能性,甚至耶穌在歷史上也並無其人,這些東西完全是福音書作者的文學創造,布‧鮑威爾由此得出了人創造宗教的無神論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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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聖人(薩滿、高僧、高道、聖徒)
宗教體系中有些「聖人」也常被認為是創造奇跡事件的主體。他們是人,比之於宗教創建者的超人地位他們更接近於普通人。但因他們往往自稱(或被人相信)神靈附體,或者苦修得道,或者德行高超,從而超凡入聖,獲得常人所沒有的異能,能行常人所不能為的奇跡。原始巫術宗教中的巫術師、薩滿教中的薩滿,印度宗教中的苦修者或瑜珈師,佛教所謂禪定苦修而獲神通的高僧、道教修行得道的真人和仙人,以及基督徒、伊斯蘭教中的德高望重的「聖徒」……就屬於此種能行奇事的「聖人」。……….
「聖人」作為人,其所以能行奇事、創奇跡,宗教方面有不同的說法:或者是神靈的特別干預,賦予他所嘉許的聖潔人物以超凡的神力;或者是此類「聖人」通過苦修使精神擺脫肉體的束縛而獲得絕對的自由,因此而具有精神本有的超自然力(印度教和佛教)。……….
四、 聖物
宗教的「聖人」儘管有時在其生前即被神化,但畢竟是人,他們的壽命總是有限的(道教的「仙人」例外,他們肉體不朽、長生不老)。所以,各種宗教體系歸之于「聖人」「聖徒」的神跡大多是通過他們遺留在世上和墳墓中的非生命的遺骸或遺物而發生的。一個地方,如果擁有某個聖人或聖徒的遺骨或遺物(例如「佛牙」、「舍利」、所謂耶穌基督的裹屍布、所謂釘死耶穌的真正十字架的碎片),那裏就會受到神的保護,成為宗教信徒朝拜的中心。因此,各地寺院或教堂經常為爭奪聖物而勾心鬥角,甚至互相竊取。以這些聖物為中心,逐漸產生許多神奇的奇跡故事。不過,與其說這些東西是神跡發生的主體,不如說只是一些狂熱而又好奇的善男信女虔誠崇拜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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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聖地
某些特別神聖的地方,也可成為神跡的發源地,耶路撒冷、西奈山、麥加是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著名的聖地。我國西藏地區的神山、神湖、內地的許多名山大寺,常被說成是某個神或佛居住或顯聖的所在。我國佛教信徒崇拜的四大菩薩各有其顯示神跡的聖地。例如舟山群島的「南海普陀」被信徒說成是觀世音顯靈的地方,九華山是地藏王菩薩,五臺山是文殊師利菩薩,峨嵋山是普賢菩薩顯靈、說法的主要道場等。宗教創建人的出生地和活動中心,甚至他們的遺物、遺像保存的地方,由於他們具有的象徵性的宗教意義和宗教價值,也成為信徒朝聖和崇拜的中心。朝拜聖地,常被宗教組織定為信徒的善功。許多善男信女把這作為一生最大的心願,常常將多年的積蓄用在朝拜聖地之上。他們的心理充滿著奇妙的幻想。不過,對他們,聖地所發生的真正神跡就是使他們傾家蕩產,甚至在長途跋涉、精疲力盡之餘,倒地不起,進到他們所想往的來世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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