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祿(保羅)對其門徒弟茂德說:『我提醒你把天主藉我的覆手所賦予你的恩賜再熾熱起來』[弟後(提前)1:6],『誰若想望監督的職分,是渴望一件善事』[弟前(提前)3:1]。又對弟鐸(提多)說:『我留你在克裏特,是要你整頓那些尚未完成的事,並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鐸(多)1:5]。
整個教會是一個司祭子民。借著洗禮,所有的信友分享基督的司祭職。這種分享稱為『信友的普通司祭職』。基於這普通司祭職,並為了服務這普通司祭職,而有另一種分擔基督使命的方式:就是經由聖秩聖事所授予的職務,其任務是以基督元首的名義和身分在團體中服務。
公務司祭職與信友的普通司祭職在本質上有別,因為前者是賦予一種神權以服務信友。聖職人員借著訓導、禮儀和牧職管理為天主的子民服務。
從教會初期,晉秩職務的授予及執行分為主教、司鐸及執事三個等級。經由聖秩授予禮而賦予的職務,是教會組織的基礎。沒有主教、司鐸和執事,就沒有教會可言。
主教領受聖秩聖事的圓滿,這使他晉身于世界主教團中,並且在所託付給他的個別教會中,成為可見的首領。主教們作為宗徒們繼承人和世界主教團的一分子,在伯多祿繼承人---教宗---職權的領導下,分擔宗徒的職責和整個教會的使命。
司鐸們在司祭的地位上于主教們相連,同時又在履行牧職上,從屬他們。他們奉召作主教們謹慎的合作者。他們圍繞自己的主教,組成一個司鐸團,聯同主教共同承擔個別教會的責任。他們由主教指派負責一個堂區團體或某項指定的教會工作。
執事們是聖職人員,專事教會的服務工作;他們沒有接受公務司祭職,但授秩禮賦予他們在聖言服務、禮儀服務、牧職管理以及慈善事務上重要的任務。這些任務應在主教牧權的領導下去執行。
聖秩聖事的授予是通過覆手禮及其後的隆重祝聖禱詞,呼求天主賜下聖神的恩寵,為使領聖秩者者能善盡職務。授秩禮賦予一個不可磨滅的聖事神印。
教會的聖秩只授予領過洗的男性,他們執行這職務的合宜性需得到確認。召請人接受聖秩是教會當局的責任和權利。
在拉丁教會中,司鐸的聖秩通常只授予那些準備甘心情願度獨身生活的候選人,同時他們須公開表明心意,為愛慕天主的國並為服務人群而保持獨身。
聖秩聖事的三個等級,即主教、司鐸與執事皆由主教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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