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保祿最早的資訊,見於宗徒大事錄上,當聖斯德望致命時,行刑的人將自己的衣服脫下來,放在一個青年人的腳前,著其看守,而這位青年就後來的聖保祿(宗七 58)。當我們在討論保祿的生平時,所能利用的資料,幾乎都只限於他自己的著作,即他的秘書路加所寫的宗徒大事錄,和他自己的書信,如:羅、格前後、迦、得前後,及費書。關於他的出身,他說:「我原是猶太人,生於基裏基雅的塔爾索,並在這城裏長大」(宗二十二 3)。父母都是猶太人,大概是自加里肋亞省遷移來塔爾索居住的。父親應是小康之家的主人,自幼使兒子受到良好的教育,而塔爾索的城民受羅馬帝國優待,被承認是羅馬公民,生為羅馬公民有許多好處,尤其是不能被人任意定罪,尤其不能被人施以殘酷和恥辱的刑罰,諸如鞭打和被釘十字架等。他屬於散居他方的本雅明支派(羅十一1),比耶穌稍為年輕一點。他的父親應是塔爾索城的頗有地位和聲望的人(宗十六 37),也是一位熱心的猶太信徒,因此保祿從小就受到良好的照顧,不但在宗教,而且在國民教育上,都受到優良的培育,父親仍然意有未足,大概在他滿了十五歲時,更將他送往耶路撒冷,接受更為妥善的宗教教育,因為耶路撒冷曾是猶太人的宗教中心,在那裏他成了著名經師加瑪裏耳的得意門徒(宗二十二 3)。既然如此,就不用奇怪,保祿曾經是如此熱血沸騰的青年,他忍受不了耶穌新興教會的存在,不但在耶路撒冷,而且要去大馬士革將耶穌的門徒加以消滅。可是他作夢也未想到,這段行程竟成了他一生的轉捩點,他在走近大馬士革城的時候,被耶穌以奇跡歸化了(宗第九章),使他由一位基督徒的迫害者(宗八3,格前十五9),突然變成滿腔熱火的傳教宗徒。是耶穌自己借著一個大奇跡將他改變了過來,賜給他信德,並召叫了他(宗九3~6,迦一12~16)。這個顯現與給宗徒們的顯現是無二致的(格前十五5~8)。保祿被耶穌征服了(宗二十二6)。從此他完全俯首貼耳,成了天主得心應手的工具。由於他出生的地方塔爾索是個名城重鎮,是以他自幼就學會了當時的官話希臘語,他也學會一種藉以維生糊口的手藝,會製作帳幕(宗十八3,得前二9)。但他身體似乎生來就不健康,有一種老病纏身,但宗徒向來未說明是什麼病(迦四13格後十二7等)。他回頭後,去了阿拉伯(迦一17),可能到那巴泰人中間去作了傳教的工作,然後重回大馬士革,但受到迫害,不得不離開他往(宗九24)。三年後才去了耶路撒冷,可能拜見了宗徒之長伯多祿,然後去了敘利亞和基裏基雅,在那裏又度過數年的時光(迦一18~21宗九30)。宗徒大事錄給我們頗為清楚地描述了保祿傳教的行程。但事實上這也只是他行程的一部份而己,因為他的傳教範圍實在是又廣闊,又遙遠(格後十一23~26羅十五19)。按宗書的記載,保祿同巴爾納伯第一次外出傳教時,所經過的地區有賽普勒斯和小亞細亞(宗十三1~14),時在西元四十八年之前,回到安提約基雅後,發生了巨大的爭執,一些猶太基督徒的激進份子,要求外教回頭者,一定要遵守梅瑟法律,尤其是割損禮。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保祿和巴爾納伯同赴耶路撒冷,在那裏舉行了教會史上的第一個大公會議。結果按這次會議的決議,讓外教進教者不必遵守梅瑟法律(宗十五1~13,見迦二11~14)。時在西元四十九年。此時保祿已被公認為外邦人的傳教宗徒(迦二7)。耶京的大公會議過去不久之後,保祿又開始了他第二次的傳教行程,大約在五○至五十二年間。這次的旅程同伴有息拉,不久後有弟茂德加入了傳教的行列。他們先輾轉於小亞細亞,然後進入歐洲地區(裴理伯、得撒洛尼、雅典、格林多),再經過厄弗所回到安提約基雅(宗十五36至十八22)。第二次的遠行傳教途中,保祿更注重到希臘教會的建立,他在厄弗所逗留了近三年之久,在這裏獲得了非常美滿的成果(宗十九1,格前十六9)。同時他的同伴亦在周圍地區,建立了其他的教會,諸如哥羅森、勞狄刻雅、耶辣頗裏等地的教會,都是在這時期建立起來的(見哥一7二1四13等)。此時卻暴發了逼害保祿的運動。他只好離開厄弗所,途經馬其頓,來到了格林多城(宗二十3)。在這裏為耶路撒冷的教會募捐了不少金錢,救濟那裏的教會,在五旬節瞻禮上到達耶京(宗二十16)。這次的遠行傳教時間最長,自五十三年至五十八年,保祿到達耶京後不久就被人逮捕了(宗二十一27~34)。在海邊的凱撒勒雅坐監達兩年之久(宗二十六16~31),經歷兩任總督,即斐理斯和斐斯托。保祿見曠日持久,便上欣凱撒,在六十年被解往羅馬,要在皇帝面前受審(宗二十五10~12)。可又在羅馬坐監達兩年之久,雖然在這兩年中,他有足夠的自由,可以傳教並接見客人等。在此他寫了幾封「獄中的信件」,即裴、哥、厄、費書,共四封書信。此後保祿終於獲得了完全的自由,他隨即去到羅馬帝國的其他地區,諸如西班牙等,作了傳教的工作,直到第二次被捕,在六十七年間為主致命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