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信會歷史起源於17世紀的英國,當16世紀後半葉與17世紀初葉時,有許多信徒對於當時英國國教的腐化及神職人員靈性的低落十分不滿,認為教會已徒具外表形式,毫無內在屬靈生命可言,認為應大肆改革,追求靈命深度及信仰自由,這些人被稱為清教徒。又有一些人認為英國國教積習已深,已無法改革,不如另起爐灶,於是他們被稱為分離派。其中有一群基督徒,本著這份熱誠研讀聖經,他們饑渴神的話語,立志要明白聖經及其所啟示的真理,發現加入教會者應是指著信而受浸的成人,重生得救的信徒,因當時普遍是為嬰兒洗禮,因此這群強調只有相信基督的人才能受浸(全身沒入水中)而且要求受過點水禮的人應再次接受浸禮的信眾,又被稱為重浸派,浸信會亦由此開始。
浸信會在中國
美南浸信會成立於1845年,但還沒有這個組織之前,叔未士牧師夫婦(J.Lewis Shuck)已在全美3年一次的浸信會大會中接受差派並於1835年9月前來中國宣教。叔未士當年22歲,師母僅17歲,結婚後不到二星期即搭船出發。1836年4月抵新加坡,9月17日駛進澳門,澳門成了浸會在中國的發源地,叔未士也因此成為來華的第一位浸信會宣教士。1951年因大陸赤化,福音受阻,全數宣教士被迫離華。1949年美南浸信會在中國最後的統計資料顯示,教會數計392間,佈道所計410間,信徒有123,000人,有220位宣教士抵達中國。
臺灣浸信會
1936年10月,在廣州舉行「浸會來華宣教百周年」感恩慶祝大會,大會中積極提倡重視邊疆佈道運動。1948年成立全國中華浸信會聯會,6月間聯會邊疆佈道委員會即差派楊美齋牧師來台(當時臺灣被視為邊疆地區),爾後美南浸信會則差派明俊德教士(Miss Bertha Smith)由山東濟寧赴滬,得悉臺灣需要福音,即蒙神引導,於10月19日轉抵臺北,12月26日舉行浸會在台首次的主日崇拜,浸信會在台福音事工因此而萌芽。50年代前後由於大陸受戰事影響,又因當時中央政府遷台緣故,在台者日眾,此時浸會宣教士除部份返美外亦有自大陸輾轉來台,因此浸信會在台事工即以當時軍公教背景居多之大陸省籍族群為傳福音主要對象,建立教會,也因而被以為浸會系純「國語系」教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