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聖經》中基督教所宣揚的道德觀念
基督教最初是羅馬帝國統治下的各族下層人民在猶太教彌賽亞思想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種社會運動。它宣傳救世主基督還將複臨救世,對世界進行最後審判,信基督者必將得救,上帝的國即將實現。在政治上體現了對財富的蔑視和對統治者的不滿,在倫理上反映為禁欲和某種平等的要求。但是,為時不久,隨著富有的有產者和有權有勢者的相繼入教,基督教成員的階級構成逐漸發生變化。基督教社團生活對富有者的依賴,使這部分有產階級的代表人物逐漸掌握了基督教社團和教會的領導權。保羅事實上就是中產階級的的代言人。保羅派為了使基督教得到統治者的承認和有產者的支援,一方面在神學上修改早期的教義,另一方面則吸取統治階級所能接受的政治倫理思想。他在神學上不再強調在地上建立神的統治,而是宣傳信徒因信基督而得以進入天上神國的個人得救;在政治倫理上則宣揚服從地上有權炳者的統治,鼓吹忍讓、勿抗惡之類有利於奴隸主統治的奴隸道德。保羅書信和福音書中所包含的道德說教就是基督教這種演變的具體反映。也正是由於基督教在神學上和政治倫理上有了這種演變,才使基督教終於在西元四世紀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並在以後的歐洲歷史發展中,成為適應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的上層建築。基督教作為爭取統治階級的承認並在後來的歷史社會中居於至高無上的統治地位的宗教,它所宣揚的道德也不能不是統治階級的道德。當然,我們應該看到,《新約》各書所塑造的耶穌基督,是一個救人於疾苦,脫人于災難的道德形象。他向門徒和信眾所作的道德訓誡也不乏對財富的蔑視和對權勢者的譴責。耶穌要求一個財主把所有財產分給窮人,然後才能求得永生。而當這些財主留戀財富時,耶穌則對財主作了一般的譴責。「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二三、二四節)
諸如此類的訓誡,無疑是早期基督教作為下層勞苦大眾的社會運動的社會倫理願望的反映。但是,基督教並沒有把這種社會倫理願望變為在地上實現的革命要求。而且,基督教在其發展中為了適應統治者的利益,便在教義上逐漸把基督徒早期關於在地上建立神國的希望,搬到來世的天堂。隨著這種變化,在道德規範和倫理準則上,便要求信徒忍受現實苦難和順從當權者的統治,把這視為基督徒的美德和進入來世天國的條件。這一點,事實上構成基督教道德說教的基本內容和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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