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認為人生皆苦,苦因之根本為作業,業必有報,故人死必進入新的輪回,生死不已,苦苦相連。解脫之道當然只能是脫離生產,離開家庭和社會,通過出世修行而避免作業。佛教這種消極出世的解脫之道使大量的僧侶脫離生產和家庭,這就加重了社會的負擔,孤兒寡婦大增,給社會帶來很大的弊端。統治階級不能不提倡某種新的宗教信仰對印度人民進行更有效的精神麻醉。《薄伽梵歌》針對佛教的上述主張,提出了新的解脫之道。它宣稱人生有四個目的:一是利(artha),二是欲(kama),三是法(dharma,達磨)四是解脫(moksha)。解脫是人生之最高和最終的目標,前三項則是為達到最終目標的階段。印度教因此而有重視實現的利欲和物質的享受一面。主張一個人應該為了子孫的繁殖和富貴而孜孜不倦地經營人生,負擔起家庭責任。但是,一個人要追求和實現自己的利欲和享受,必須遵循和服從「法」或「達磨」,接受「達磨」的社會法則和道德律的約制。「達磨」一詞有許多含義,除了「法則」以外,還有正義、任務、人倫、秩序等意義。印度教正統派通常把「達磨」解釋為「法定的地位」,其核心是印度社會(從奴隸制到封建制以至現代的資本主義社會)一以貫之的瓦爾那種姓階級制度。因此,所謂按達磨立身處世,實際上也就是嚴格遵守這種階級制度,嚴守自己所屬階級的身分,享受相應的權利,接受相應的義務。只有這樣,才合於法則,合於人倫秩序,合于道德律的要求,從而也就為自己的最終解脫了作了道德上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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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基本思想,印度教正統派把一個人的一生劃分為四個階段(「四行期」):
(一) 青年時期:拜師求學,勤學苦讀,特別是學宗教經典和祭法,是為「梵行期」。
(二) 成年時期:結婚成家,生而養女,供神祀祖,是為「家住期」。
(三) 俗務和家事完成以後,離開家庭入森林修行習定,悟道求真,是為「林棲期」。
(四) 晚年時期托缽修行,雲遊岩化,作為「聖者」而終此一生。這個時期稱為「遁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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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教就是這樣通過人生四種目標和四行期的說教把個人與社會協調起來,把對實利的追求與最終的解脫統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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